更新时间:2016-10-19 20:44:09 | 来源:人文新闻中心 | 作者:学生工作处-思政科 | 点击数:775
一、出勤
业余团校建立相应考勤制度以严明纪律。本次业余团校由院团委点名,每堂课检查学员出勤情况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出席、认真听讲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,不得随意迟到、早退、旷课;若确有事情不能参加,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班班主任请假,学部团总支审核,院团委审批,无团委签章审批意见,请假无效。事后一律不予补假。
二、纪律
1.学员须提前15分钟到指定上课地点,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或关机;
2.迟到、早退或违反课堂纪律累计两次或旷课一次,取消团校评优资格;旷课两次给予批评警告。
3.学员在培训期间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,一律取消培训资格。
4.培训期间中途退场、旷课三次(含三次)以上、出操三次不到的取消其培训资格,同时在院期间不得参加学院积极分子培训班(业余团校)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培训,取消其参加评选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团干部和推优入党等资格。
5.请其他同学代替听课或代替考试不予结业;
6.团校期间有其他重大违纪事件者不予结业;
7.团校上课期间在教室玩手机、看报纸或与团校无关的资料不予结业;
8.上课期间除老师要求讨论外严禁交头接耳,经管理人员劝阻无效,达到两次以上(含两次)者,课堂管理人员可终止其上课状态,按退学处理,取消其培训资格,并按《业余团校管理规定》相关办法处理。
三、考核
本期积极分子培训班(业余团校)结业条件:总成绩100分,平时成绩40分,占总成绩40%(分别为早操10分,占总成绩10%+上课出勤率20分,占总成绩20%+课堂笔记5分,占总成绩5%+学习心得5分,占总成绩5%),卷面成绩60分,占总成绩60%。(最终成绩=早操+上课出勤+课堂笔记+学习心得+卷面成绩;早操和平时出勤缺旷三次者,自动除名)
四、评奖评优
为表彰先进、鞭策后进、激励学员更好的完成业余团校课程,院团委根据参加本期团校学习的单位数和人数评选出 “优秀学员”。名额分配情况及评选标准如下:
(一)优秀学员
业余团校对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员进行评选表彰,授予“优秀学员”称号。评比条件如下:
1.按时参加培训,认真学习,不旷课,不迟到,不早退;遵守学校、业余团校规章制度。
2.结业考试理论成绩不低于80分,平时考核优秀。【总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:其中出操(10分)、考勤(20分)、笔记(4分以上含4分)、论文(4分以上含4分)、卷面成绩(60分以上含60分)】
3.通过系统的学习,能够结合自身实际,写出学习总结交院团委,有自己的独特见解。
4.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,经组长推荐,院团委同意,可酌情放宽条件。
(二)在团校学习期间被评为 “优秀学员”者,优先考虑推荐评选校级“优秀学生团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。
五、结业
团校综合成绩合格者(60分)方可结业,有【二】中指定情况发生者不予结业。学员结业以获结业证书为凭证 ,“优秀小组长”和“优秀学员”将颁发荣誉证书,并以资鼓励。
共青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六年 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