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办理新生入学资格异动手续的暂行规定

为加强新生办理资格异动流程管理,规范新生资格异动办理 手续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之规定: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 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 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新生未取得正式学籍之前,因个人原因发生异动的,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

第一条:申请条件

已按国家招生规定,经学校正常录取的新生,因个人原因发 生异动的,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。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教育部、 总参谋部《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 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(教学〔2013) 8号)的规定办理。

第二条:申请时间

新生从录取进校之日起,学信网学籍注册之前。学信网学籍 注册后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
第三条:异动类型

(一) 保留入学资格

(二) 恢复入学资格(复学)

(三) 放弃入学资格(退学)

第四条:申办流程

(一) 学生申请。学生提出资格异动申请,填写《贵阳人文 科技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批表》(一式四份。原件一份,办 理完手续后复印三份);申请办理放弃入学资格(退学),学生监 护人须同意并签字,监护人不能到场签字的,请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(班主任)分别附上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记录。 且在审批表后另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《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非毕业生离校清单》。

(二) 学院审核。持《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批表》向所在学 院提出申请,由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(三) 学校审核。新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,《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批表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后,报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。

(四) 新生凭《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批表》和《贵阳人文科 技学院非毕业生离校清单》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(补)费手续。

(五) 新生凭《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批表》到招生就业处办理情况异动登记,放弃入学资格(退学)的学生同时办理邮寄到 校的《中学档案》转接手续。

注:放弃入学资格审核一旦通过,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,学 生和学生监护人须慎重考虑。

第五条: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,根据教育部、 总参谋部《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 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(教学〔2013〕8号)的规定,由 县级征兵办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将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寄送到学校,由招生办公室办理。退役 后申请复学时,按照此此规定办理。

第六条:办理相关手续前须认真阅读《新生入学资格异动审 批表》特别提示和说明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。

第七条:对于恢复入学资格,申请入学的学生,其资格审查要求按照《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《贵阳人文科技学 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
第八条:本规定内容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和有关政策为 准。

第九条: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学校以前有关办理新生入学资格异动的相关规定全部作废,以本规定为准。

第十条:本规定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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